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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搬迁需要纳土地增值税

来源:武汉青山区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3/26 11:19:04

  大家都知道,当企业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在这一销售过程中获得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就会涉及到征收土地增值税。那么企业自行搬迁需要纳土地增值税?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进入到今天的学习中来。以下是有武汉青山区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令第138号)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一条规定:

  条例第八条第(二)项所称的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四、关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土地增值税的内容及相关税率问题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企业自行搬迁需要纳土地增值税,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武汉青山区会计培训班,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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